近日,高文高级合伙人张亚梅律师应人民日报邀请,接受了海外版日本月刊专访。
(一) 张亚梅律师介绍
张亚梅律师是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仲裁委员会会员、西安仲裁委仲裁员。2008年起任民革朝阳十支副主委、主委,民革朝阳区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2011年度中共朝阳区委统战部民主党派调研报告三等奖,西安仲裁委201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精诚攻坚奖,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女律师、党建之友奖, 2014年北京市优秀律师。2014年《中国律师》杂志进行了专访,并荣登该杂志第五期封面人物。
张亚梅律师业务领域为企业改制与并购、公司金融、法律顾问、经济诉讼与仲裁等。曾任或现任部、省级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国家级重要经济报刊专题部法律顾问,曾成功帮助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福耀玻璃集团顺利完成兼并收购。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承办了该公司及名下数十家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参与策划并组织完成了通辽粮食集团、北京齿轮总厂等数家企业改制方案。
(二) 高文业务板块介绍
公司业务、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海商海事、国际贸易与反倾销、劳动、外商投资、房地产与工程建设、金融证券、常年法律顾问与综合法律、刑事。
每个部门都由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主管律师,保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有充分的团队保障。其中核心业务包括:公司业务、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
1、在公司领域:
本人作为高文公司业务的总负责人,曾成功帮助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福耀玻璃集团顺利完成兼并收购案。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承办了该公司及名下数十家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参与策划并组织完成了通辽粮食集团、北京齿轮总厂等数家企业改制方案。
高文所的高级合伙人张洋律师牵头主办的德国某豪华汽车品牌在中国投资建设世界顶级汽车整车工厂,包括车身车间、涂装车间及总装车间等。高文律师提供了其投资建厂的全程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建设及服务招投标、公司治理、法律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等事项。该工厂已正式开工生产,客户非常满意本所律师的专业工作。
中国某大型民营集团投资美国商业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纽约曼哈顿,张律师与美国律师为其提供了包括项目法律论证、起草并修改投资备忘录、保密协议、收购协议、参与多轮项目谈判等综合法律服务。虽然项目在正式收购协议签署后,因未来盈利水平原因,客户在约定的犹豫期内终止了本项目,但本所律师的专业服务还是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高文的客户为国内领先的高科技数控机床生产商,某欧洲知名机床生产企业战略投资该高文客户,之后该客户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高文律师为该交易提供了包括项目法律合法性论证、起草和修改增资协议、参与交易谈判、协助办理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工商登记变更、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监管机关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目前该交易正在顺利进行中。
2、在知识识产权领域:
高文知识产权的总负责人为王正志律师。作为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指数报告的主编,带领团队连续五年发布《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是中国全面分析知识产权各类指数和数据、揭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与经济增长模式及竞争力水平关系的指南,该指数报告之英文版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全文刊登在其官方网站上,助力中国政府知产战略的全球实施,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
高文商标在主管律师商家泉律师的带领下,申请量和商标诉讼案件逐年上升。高文做了大量的驰名商标认定代理工作: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人教版”商标、滚石唱片的“滚石及图”商标、山西摩天限公司的“摩天”商标、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法泰”等商标被高文律师代理经司法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北京内联升鞋业有限公司的“内联升”商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巴拉巴拉”商标、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森马”商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龙及图”等商标被高文律师代理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行政案件中经过行政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
高文版权在主管律师孙茂成律师的带领下,成功为客户进行了大量的著作权登记,代理著作权案件数百起,在传统著作权领域及互联网高科技著作权领域,用法律服务做保障为客户赢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如:日本著名歌手滨崎步中国著作权登记、日本著名音乐公司爱贝克思音乐常年法律服务、“哆啦A梦”美术作品授权和维权案、环球音乐/曲婉婷与《中国好声音》歌曲侵权案、20世纪福克斯诉LG公司《阿凡达》蓝光DVD侵权案、周迅诉江苏人民出版社名誉侵权案、央视网诉深圳某互联网机顶盒IPTV广播组织权侵权案等,邓丽君胞兄诉北京某出版公司营利使用邓丽君肖像侵权案。多起案例系全国首例。
高文专利在主管律师徐江华律师的带领下,在专利申请和专利诉讼领域成绩斐然。另外,专利商用化项目也是高文近年来的主要业务之一,帮助权利人将无形的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价值是知识产权运用的关键,高文已经在专利转让、许可、融资等领域为客户实现了人民币近十亿元的价值。
高文先后为中外权利人代理了近千起知识产权诉讼,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亿元,多个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案例选编、最高法院十大案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等。
3、在诉讼领域:
十多年来,高文成功办理了诸多境内外金融、信贷、担保等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了诸多在业界没有先例的案件,
如高梅律师代理的某某女士诉拜耳医药新药试验合同纠纷案,开创了“新药试验合同纠纷”这一全新案由,为全国新药试验类型的案件提供了指导。孙茂成律师代理的全球最大的P2P公司-宜信公司诉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P2P和融资租赁合同之间找到了有利与客户的法律支撑。孙茂成律师代理的邓丽君胞兄诉北京某出版公司营利使用邓丽君肖像侵权案,法院首次认定仅仅是商业使用死者肖像也应该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以上案例,对全国类似案例都有直接的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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