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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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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拟采取六项措施保护和发展老字号 |
商业改革司 2007-06-22 |
广州市目前有老字号163家,主要分布在传统的服务业和医药行业。其中餐饮住宿企业48家,占29.4%;零售商业企业44家,占26.9%;医药企业14家,占8.6%;其它生产企业53家,占32.5%。至今仍在经营的老字号109家,占66.9%,已经歇业或停产的54家,占33.1%。 目前,广州市正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拟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大保护与发展老字号的力度。 一、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历史文化 (一)通过人大立法,对由国家和省、市认定的老字号实施特殊保护,除市政建设不能回迁外,凡是房地产开发的都必须保证老字号回迁原址,并按原有建筑面积尽可能恢复原有建筑风格和门面。 (二)鼓励老字号经营者不断加大对老字号宣传、推广的资金投入,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对经营老字号不善而停业的企业,由政府收回老字号品牌,不得销号或更改,并通过公平、公开的方式重新选择经营者,以延续老字号的经营。 二、创新发展老字号 (一)将沉淀的老字号重新进行包装,以品牌使用权转让、有偿使用,或以品牌作价进行投资嫁接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种资金参与老字号的经营,通过转换经营机制重新焕发老字号生机。 (二)鼓励商业街区引入老字号企业进驻经营。选取城区条件相宜的商业街和美食街(区)以优惠的租金等条件,吸引已外迁的老字号重返城区经营;在规定老字号使用要求和约定时间的基础上,允许商业街区的商家无偿使用已沉淀老字号品牌进行经营,使老字号得以传承。 三、引导老字号发展连锁经营 (一)挖掘老字号品牌的经济文化价值,量化无形资产,整合老字号的资源,从字号形象、字号策划、字号管理、字号传播、字号营销等方面制定相应组织实施方案,扩大老字号的经营规模。 (二)鼓励老字号以字号为纽带,走连锁扩展与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道路,统一技术和产品标准,建立集中采购、配送的服务平台,实施规范化管理,降低营运成本,取得规模效益。 四、提高老字号的核心竞争力 (一)推进国有老字号企业的股份制或有限公司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产权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帮助解决企业离退休职工负担过重等历史包袱问题,引入综合实力强、经营状况良好的民营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的经营管理。引导民营的老字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二)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建立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机制,把握市场消费需求方向,不断推陈出新,把传统经营方式与现代生产技术、管理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的生产服务和经营方式更人性化、国际化、市场化,形成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政府技术改造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或贷款贴息等扶持。不断完善国有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 五、扶持老字号的发展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恶意抢注老字号商标、字号、品牌和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为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加快老城区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部门在老城区建设规划中,用对老字号周边地区配套相应规模的停车场,采取公开投标,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如允许停车库路面一层作为商铺用途、提高容积率等吸引投资者参与开发建设立体停车库,解决“老字号企业停车难问题。 (三)国土房管部门对租用公房的老字号企业在房屋租赁期限、租金等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适当延长租赁期限,并以最优惠的租金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也可以现有公有房屋资产优惠折价转让给老字号企业,以利于企业的发展。由市国土房管和物价管理部门参照市场水平,对老字号企业租用私房、侨房租金实行最高限价。 六、实施老字号的动态管理 (一)形成和发展一套完整、系统的老字号评价、认定和公布机制。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专家等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由企业申报、协会推荐、评委会评审、市政府认定、公布。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复查,并重新认定公布。 (二)鼓励老字号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做好老字号历史资料的收集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立资料陈列馆或图片展览中心,展示老字号的发展历程,弘扬老字号的传统文化和技艺;与旅游机构合作,把老字号纳入“广州游”的线路,提高老字号的知名度;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能代表广州特色美食和旅游工艺产品等,拓展企业经营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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