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在基础科学、高新技术和尖端科技研发方面的实力,与台湾应用技术和技术产业化方面的优势正在形成良性互补”。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台盟中央专职副主席黄志贤委员这样描述两岸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但他指出,“两岸互动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他建议将台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黄志贤在介绍目前大陆台资高新技术企业和本地企业互动情况时说,大陆台资高新技术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主要是承接母公司的技术转移,它们在大陆独立进行高端技术研发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台湾母公司还严格控制核心技术向大陆转移,在合资合作企业中能共享的大多是一般操作技术(如设备使用技术)和组织技术(如工艺流程、销售网络的组织)。
据介绍,吸引台资总额位居全国首位的江苏省,在这方面的一个有益尝试是:将政府科技资金投入台资企业的研发活动,注重促进台资企业与当地民营企业的配套合作。
黄志贤就此建议,一方面充分发挥台资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他们承担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他们和大陆研究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以各种形式合作开展科技创新。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出台在重点技术领域制定标准的规划,及时有序地推动两岸技术标准的联合制定与推广,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标准,在行业中争得领先的主动权,突破国外的标准垄断,增强两岸高科技产业共同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科技日报 记者 刘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