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北京公布了2008年“中国驰名商标”及其企业名单,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案件和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228件,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的“联邦”商标符合认定条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国家对联邦企业20多年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和实施品牌战略的权威认可,也标志着广东家具业“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
据了解,驰名商标在中国实行的是“被动认定”制度,意思是只有当“驰名商标”在保护自身免受相应的侵害时才能要求认定,该制度起源于192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完善于WTO的组成文件之一《TRIPS协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所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完全与国际接轨。作为被中国政府认定的“驰名商标”,意味着“联邦”从此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179个成员国和WTO的148个成员国内会受到应有的保护,相当于取得了国际市场的护身符,为联邦集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联邦国际化竞争力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铺平了道路。
随着“联邦”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一些厂商在其生产销售的与家具行业有关联的产品、产品包装及产品手册上打着“联邦”字样的标识,打“联邦”商标的擦边球,损害了联邦的商标权利,并给消费者造成误认。为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联邦集团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材料,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社会各界权威部门对联邦历年所颁的各项荣誉证书,用以证明相关公众对联邦商标的知晓和美誉度;联邦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联邦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情况,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联邦牌家具近三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包括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行业排名等有关材料。先后通过市、省、国家数级的严格审查,最终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
联邦集团24年来不断塑造“联邦”品牌的知名形象。1987首次在专卖店打出“联邦”商品品牌,于1991获得“联邦”第一个图案商标的注册证书,并陆续注册了中文“联邦”商标及英文商标共112个,涵括了产品及服务类别42个。至今,“联邦”标志在集团形象、产品商标、品牌店面、宣传品、运输汽车等等广泛而规范地运用。2001年,“联邦”商标获得法国、美国、日本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许可,为国际化的大联邦迈出了战略性的一步。
国家认定联邦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对联邦24年来锲而不舍塑造和成就品牌的承认和鞭策。一直以来,联邦始终以高度的洞察力和品牌创新意识,从企业的发展战略、全局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积极有效地组织各项品牌创新活动,并推动品牌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现在,联邦输出的不仅仅是产品,更是在向全世界推广融汇东西方文化精髓的生活理念,也最终形成从产品创新,到为消费者创造全新的、与时俱进的多种生活方式,为天下之家塑造美好生活。也走出了一条制造与商业并举、制造品牌与商业品牌并举,国内、国外市场同时齐飞的“联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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