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小企业,如何能在激烈的竞争脱颖而出,其中最关键的东西就在于是否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取得一席之地,同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
这不仅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而且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纲要。本周三,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起草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会议指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实行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一要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理协调的知识产权体制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的主渠道作用。二要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三要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依法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各种创新和发明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四要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五要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界限,有效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六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秩序的构建,遵守国际规则,促进人类文明成果的合理共享。七要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鼓励创新、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精神的第二条就明确指出,要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应该说,企业是最具备创新动力的,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最具备创新条件的。对于新生的中小企业而言,往往是拥有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创造,就能让其从红海走向蓝海。在资本市场上,看一个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后劲,其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要素。比如可口可乐,靠着一个绝密的配方,就在全球饮料市场独领风骚120多年,
目前,排队等着上创业板的中小企业很多,创业板的最大特点就是上市门槛低,这里的门槛低主要是指对于盈利的要求不高,并且这个不高也是被量化出来的了,比如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但是,之所以国家要推出这个创业板,并不是希望那些小作坊也都来圈一把钱,创业板的关键在于“创业”二字,而创业的基础,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创新”,从目前公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来看,对于创新,提及的很少,更谈不上量化。应该说,一个企业是否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其质量与数量,其在企业发展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该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是创新性企业的重要标志,也应当是衡量其是否具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要素,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即便创业板开出后,也会出现很多上市企业“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乎”的癫狂局面,届时,不仅是对市场、对投资人的伤害,也将大大有损国家知识产权的战略大纲。
纲举才能目张,刚刚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应该变成束之高阁的档案资料,而是应该融汇到今后国家发展的各个层面,一个最当下最切实的问题,就是这个纲要的精神,如何在创业板的上市规则中得到体现,尤其是量化的具备操作性的体现。
(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