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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政府采购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
2008-04-25

日前,商务部等14部门通知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在政府采购和援外物资采购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我国共有各类老字号5000多家,分布在餐饮、食品、酿造、医药等众多行业。但这一数字已经远小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万家,主要是由于各地对老字号的发展缺乏合理规划,保护和支持政策不到位,导致不少老字号面临生存危机。


  长期以来,由于对老字号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合理的发展规划,保护措施不到位,继承和发展老字号传统特色技艺和文化方面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制约了老字号的发展。提高全社会对老字号振兴发展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好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意见提出了多项举措促进和保护老字号发展: 
  1、将老字号发展纳入城市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涉及老字号原址的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
  3、对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贷款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
  4、在政府采购和援外物资采购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在进出口配额分配和特许经营许可方面,优先考虑老字号产品和企业。
  5、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视本地财力情况,加强对老字号企业的资金支持。
  6、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7、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在境内外商标注册。
  8、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
  9、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
  10、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老字号企业就业,为职业经理人参与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便利。

(中国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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