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67味大组方和270年历史的内蒙古著名商标“鸿茅药酒”,由凉城人民政府报请国家文化部门批准,正式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拥有“中华老字号”之称的“鸿茅药酒”再获殊荣,成为我国唯一一个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国宝级药酒。 非物质文化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做客中国日报网站时说:只有具有丰富文化内涵、悠久历史传统的项目才有资格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DNA,包括各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各种艺术形式戏曲、音乐、舞蹈、美术,各种工艺,包括雕刻、剪纸,酿造工艺,饮食技艺,还包括各种习俗,比如传统的民族节日、民间的一些祭祀活动等等。 对于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国家的原则是申报从宽,审批从严,一般是报的多、批的少,只有具有充分代表性,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有实际延续和保护价值的项目才可以入选。目前我们仅仅审批了不到800个,可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金量! 在入选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以各民族的传统舞蹈、戏剧等居多,真正以药酒的名义入选的,绝无仅有,目前只有“鸿茅药酒”一个,与中国文化经典《诗经》齐名,就是很多著名的,比“鸿茅药酒”历史还长的国家名牌产品都只能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望门兴叹。 根据史料记载,“鸿茅药酒”始创清乾隆四年,由著名民间药王王吉天在内蒙古凉城鸿茅镇创办的“荣盛坊”根据祖传秘方炮制,实际年龄与当时知名的皇家药店“北京同仁堂”相当,对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女性气虚血亏等五大中老年慢性病症有极其确切的疗效,被道光皇帝亲自御封为“宫廷10大贡酒”,而且是这10大贡酒中唯一的药酒,轰动一时,被称为“中华药酒第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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