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关于认定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第二批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等14家单位为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第二批“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至此,全国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已达33个。
此次新认定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是: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沈阳技术交易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常州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福州技术市场、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襄樊市专利服务发展中心、广州市专利信息研究发展中心、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中心、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通知》指出,各中心单位要以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模式、企业化运作方式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要严格管理,积极探索,开展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快速形成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的优良平台;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设形成特色平台,努力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城市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要加强协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要求适时共同开展活动;要不断加强软硬件等各方面的自身建设,严格自律,树立和维护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品牌形象。
据了解,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建立全国专利转化实施的常设展示交易平台是计划的核心内容,并且首批成立了19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宜昌、宁波、淮北、南昌、重庆、成都、佛山等地。全国各展示交易中心独立运作,在业务上互相配合、支持。条件成熟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指导各中心之间联合建立有效的全国合作机制,促进互动,开展全国各中心联合活动。
(国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