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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知识产权国家标准6月1日正式实施
2008-06-02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的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和《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分类及代码》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6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于今年114日发布,这是我国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标准。
  
  据了解,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基本术语缺乏标准化、含义不统一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知识产权文献信息的准确交流和使用。同时,现有的文献分类法不能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文献信息进行有效分类,影响了知识产权文献信息的加工、处理、交换及利用。因此,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实践制定相应的术语标准和分类标准成为迫切需要。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起草了两项国家标准。
  
  据悉,《基本词汇》收录并规范了知识产权领域105条基本词汇,并以标准的形式统一了词汇的中、英文表述,其中包括一般性知识产权术语、专利术语、商标术语、著作权术语等4个分部,适用于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相关领域。《分类及代码》则结合知识产权领域的文献信息特点,采用数字编码的方式编制了分类体系,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总论、专利、商标、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相关保护主题等5个大类、139个类目,适用于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的分类和标引,不适用于专利文献、商标公报的分类。
  
  据悉,这两项标准已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推荐使用。

(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 刘阳子 实习记者 王广文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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