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装歌曲《月亮之上》被指侵权
因两款手机在出厂时预装了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该歌曲的著作权享有者孔雀廊影音电器公司将手机生产商夏新公司和销售商国美公司、永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2008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夏新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孔雀廊公司经济损失7.5万元,国美、永乐公司分别被判停止销售侵权手机。
孔雀廊公司于2005年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歌曲《月亮之上》的著作权,并于同年录制了专辑《凤凰传奇?月亮之上》。2007年3月,孔雀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永乐生活电器购得夏新M680手机一部。同年4月,又在国美电器购得夏新M300手机一部。上述两款手机中均预装有歌曲《月亮之上》作为手机铃声。孔雀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3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审理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手机主题著作权引纠纷
2007年9月,因认为手机主题侵犯自己著作权,知名画家几米(原名廖福彬)将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该案。
几米诉称,自己创作的《向左走、向右走》、《月亮忘记了》、《地下铁》等7本绘画本已经公开出版发行,深受读者欢迎。兴长信公司利用自己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的影响,未经同意,在其网站上长期擅自使用上述绘画本中7幅绘画作品,供用户作为手机主题下载。几米认为,兴长信公司侵犯了自己著作权。据此,请求判令兴长信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经济损失。
短信写手状告搜狐公司
2007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短信写手傅战备状告搜狐公司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搜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傅战备经济损失10万元、在搜狐网站短信频道首页刊登48小时致歉声明。
2005年1月,傅战备将自己创作的情书短信合集《我们俩》一书的内地专有使用权授予金魔方公司,有效期1年。随后,金魔方公司与搜狐公司签订协议,将《我们俩》中的短信上载到搜狐网站,供用户浏览、使用。合作期满之后,搜狐公司未经许可,继续将傅战备享有著作权的190条短信继续挂在网站供用户下载,并从中收取0.2元/条资费。为此,傅战备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300万元损失。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上海高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手机网站陷入“版权门”
2006年11月,从事手机阅读的“3G泡泡”网站,因为涉嫌侵犯北京书生公司《下一秒新娘》和《创世战士》两本电子书信息网络传播权,被该公司告上法庭。
2006年6月,北京市书生公司发现,网站“3G泡泡”提供的图书下载和在线阅读服务中,出现了《创世战士》和《下一秒新娘》两本书全文。由于书生公司旗下的读吧网独家享有这两本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06年11月,书生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3G泡泡”网站赔偿损失3.58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3G泡泡”网站的侵权行为成立,赔偿书生公司1.5万余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的一审判决。
孙楠状告手机内置歌曲侵权
2007年8月,著名歌手孙楠状告某手机厂家侵犯其著作权,并索赔289万元一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06年底,孙楠将生产某款手机的某通信公司和曲阜一家销售该款手机的销售商告上法庭,声称该音乐手机在并未经孙楠同意的情况下,出厂时预先内置了一首孙楠演唱的歌曲。事后也未支付相关的使用费,因而索赔289万元。经过山东济宁中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判决手机厂家赔偿50万元。但原被告双方对该判决都不满意,提起上诉。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造成手机内置歌曲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是某些手机制造厂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随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多普达手机电视惹官司
2005年1月,业内人士广泛关注的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状告手机厂商多普达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多普达公司停止在其网站和dopod535手机中使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并赔偿经济损失37.1万元。
2004年3月,为凸显该款手机的视频功能,多普达在该款手机的网站主页上链接了中央电视台网站网址。通过此链接,手机用户可以收看到CCTV-4、CCTV-新闻、CCTV-9的电视节目。而由于此前央视公众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总编室已签署了一份排他性专有使用权合同。因此,央视公众公司认为多普达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链接央视节目,侵犯了其著作权,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产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