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的2008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奚晓明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
奚晓明指出,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仅2007年,全国法院共审理民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共21445件,其中对4322人作出了有罪判决,通过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已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信赖和充分肯定。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中国法院始终注意通过依法适用在诉前、起诉时和诉讼中采取各类临时措施,积极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规则,以及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原则,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此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司法保护透明度不断增强。针对不断出现的新类型和疑难案件,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出台了21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及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法律适用问题;2006年3月正式开通的“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成为国内外了解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重要窗口。截至2007年底,已经有3万余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奚晓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着重在三个方面争取新的进展。首先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政府新近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其次要通过继续制定司法解释,明确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增强适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法律适用,既注重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注重防止因专注权利人利益保护而阻碍技术发展,依法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再次要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及诉讼行为、专利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救济措施等专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印度、美国、日本、荷兰和欧盟的法律界人士、企业界代表,以及中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专家学者等近二百人参加了会议。
(国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