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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个基层法院可审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008-07-16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49个,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今天透露。

 

  据介绍,自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出台了21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涉及网络著作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犯罪等问题。 

 

  目前各高级法院和许多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选配了一批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据2006年的初步统计,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奚晓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继续加强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抓紧驰名商标司法解释草稿的修改和意见整理工作,力争在年内发布实施。并进一步深入开展专利侵权判定有关问题调研,根据专利法修改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涉及侵犯专利权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

(法制日报 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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