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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版权局积极推进奥运歌曲合法使用
2008-07-22

为确保奥运歌曲的广泛合法传唱,各地相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合法有效的著作权管理服务。

 

据了解,710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面向全国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奥运会奥运歌曲传播和版权服务工作的公告》。公告发布后,立即得到了全国各地相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响应。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幸生说,奥运会期间音著协经奥组委授权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著作权服务,是一件保护奥运歌曲知识产权的大事。该局将采取措施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钱永红说,作为首个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版权保护工作一直立足于宣传普及、打击侵权和社会化服务全方面开展。在奥运期间,该局将开展奥运歌曲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使涉及的相关单位自觉维护版权,尊重版权。

 

据介绍,与此同时,深圳、天津、重庆等地版权局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深圳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会同深圳市版权协会专程举办了奥运歌曲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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