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侵权“小肥羊”被摘牌
本月初,沸沸扬扬的老字号“鹿鸣春”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省高法终审判决:“鹿鸣春”商标最终归属沈阳鹿鸣春饭店有限公司。7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4家涉嫌侵权“小肥羊”火锅品牌的店面先后被摘牌,成为商标、店名“傍名牌”处置的又一典型案例。
四家“小肥羊”涉嫌侵权被摘牌
和“永和豆浆”一样,近两年来,沈阳大街小巷“小肥羊”火锅店也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可是鲜有人知,这些“小肥羊”中,绝大多数都是假冒连锁店。据介绍,“小肥羊”作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在全球拥有350多间餐厅,销售收入超50亿元人民币,但在沈阳仅有一家正宗的。在对沈阳市场假冒“小肥羊”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小肥羊”商标持有人向工商部门递交了书面投诉,请求对涉嫌假冒的“小肥羊”进行行政处理,对4家涉嫌侵权的“小肥羊”做出摘牌更名等处理。在彻底清除“假羊”之后,“小肥羊”将继续扩大沈阳市场的连锁规模。
“傍名牌”向销售领域延伸
事实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存在于餐饮领域,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被“傍”的品牌中,多为服装、日用品等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行业,近年来有向家用电器等高端行业发展的趋势。另外,“傍”品牌现象还有从生产领域向销售领域延伸的趋势。日前,工商部门就查处了侵犯奥运标志案件9起,罚没款5万余元。
就仿冒名牌的问题,沈阳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经营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或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其实市场上的“李鬼”并不难分辨,一旦发现类似“傍名牌”商品,消费者可及时向工商、质监部门举报。
(沈阳晚报 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