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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办法和考务规则10月起施行
2008-09-12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新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新实施办法和考务规则将于今年101日起施行,现行相关规定同日废止。

 

  据了解,新实施办法共十四条,除适应性调整的内容外,新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考试各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完善了考试的框架性规定。新考务规则共有九节四十三条,采用全篇统一排序的方式,对考试报名、考场设置与考场人员配备、考场规则、监考、阅卷和成绩公布等节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对试卷运送及保管一节的内容重新进行了编写;新增了巡考和附则两节。

 

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实施办法和考务规则的施行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

(知识产权报 记者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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