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联合浙江省委宣传部、发改委等1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保护和促进浙江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
据了解,《意见》共有25项内容,包括建立保护体系,建立促进体系,加强老字号评价、传播,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对加强老字号发展立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浙江各部委在老字号专项资金、税收、改革、技术创新等予以支持。力争在2012年,建设1条国家级中华老字号示范商业街、5条省级老字号示范商业街,1家老字号博物馆或博览中心,5个老字号特色基地,培育1个国家级中华老字号博览会,1本国家级老字号刊物,认定150家“浙江老字号”、100家“中华老字号”,100家老字号列入各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0家老字号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家老字号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重点培育40家特色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老字号企业。
据悉,2003年浙江就率先成立了老字号协会,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工作。
(新华社 段菁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