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最新资讯加盟备案知识产权保护海外预警团队成员联系我们中华老字号
栏目导航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

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C座9层
邮编: 100120
电话:(8610)6467-5955
传真:(8610)6467-5585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正文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11月3日启动
2008-11-04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全国法院“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正式启动。

 

这项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是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项具体体现,也是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一项重大实践检验活动。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具有一定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将分别选择一些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案件集中开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和社会公众旁听,同时召开代表性人士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加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各级法院还将集中宣判一批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的总体规划是:利用今年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开开庭并征求意见、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出台措施等方式,集中展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成就和重要职能,切实发挥并大力宣传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推动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励和保障自主创新。

 

据了解,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为了将涉及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

(国知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2007 laozihao-i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网 高文律师事务所 飞科艾普知识产权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04347号 | 百通信息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