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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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中华老字号商标使用的现状,规范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于2011年11月2号召开专家座谈会,应邀参会专家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贸促会和部分企业。高文高级合伙人王正志律师应邀参会并发表专业意见。
王正志律师认为,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过商务部严格评审后获得商务部许可使用的特殊标识,应该严格在评定范围内使用,同时部分界定范围的信息应该在宣传使用时一并出现,商务部可以授权地方商务管理部门开展备案登记制度,规范实际中华老字号标识的使用并能够有效处理有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