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广告语纠纷案3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持续5个多小时,双方现场提交证据相互质证,言辞激烈,均坚称自己的凉茶才是“全国销量领先”的。
当天的庭审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加多宝”等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及原告要求赔偿的请求有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王老吉:现场质证剑指对方虚假宣传
据起诉书显示,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公司是原告,被告是加多宝公司和两家广州的超市。原告诉称,被告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对原告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逾千万元。
广药和王老吉一方认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对应了“王老吉”商标,不管凉茶是王老吉生产的还是许可加多宝生产的,消费者只会注意商标,加多宝的广告会让民众被误导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的恶劣后果。
原告还表示,所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都是王老吉,加多宝只是一个生产商,领先的凉茶指向王老吉,“红罐凉茶”也是指向王老吉,任何消费者购买时都是说要求购买“王老吉”,“红罐凉茶”只是一种装璜。
王老吉还称,加多宝不光用广告宣传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而且在线下以各种不法手段,干扰王老吉促销活动。
王老吉方面还当庭出示公证物,包括6罐红罐凉茶及购买发票等。
加多宝:广告语不存在任何虚假成份
对于王老吉方面提交的证物,加多宝方面表示质疑证物真实性,请求法庭进行核实。
加多宝回应称,“红罐”、“红罐凉茶”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加多宝的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误导。
加多宝方面提交了23分证据,以表明从2008年至2013年期间,加多宝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其使用“全国销量第一”说法不存在歧义,并指出“原告并未出示证据证明加多宝的广告语带来了什么误导效果,原告称加多宝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消亡,需要举证证明。”
对于王老吉方面欲索赔千万元,加多宝认为,王老吉自称为消除虚假广告影响作出大量的努力和投入,但并未说明其为消除影响所做的具体行为,所以赔偿费用不合理。
最后,法院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广药和王老吉方面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在持续5个多小时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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